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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市“五字”要求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

时间:2016-06-21  来源:常宁市委组织部  作者:廖子月   

今年以来,常宁市委组织部在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中按照“严、全、精、细、实”五字要求,完善制度,规范程序,改进方法,提升水平,促进档案管理更加规范化、精细化。

档案管理突出“严”。在档案的日常管理上,不断完善转递、查阅、借阅和安全保密等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五不转递”、“五不查阅”、“四不借阅”刚性要求,坚持做到收转有记录、查(借)阅有手续、管理有程序、工作有制度,有效防止和规避了档案查、借、转等环节中可能出现的违规行为,保证了干部人事档案日常管理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同时,依据干部实体档案信息实时更新干部信息管理系统,形成了实体档案和日常管理系统的协调统一。

档案收集突出“全”。在档案材料的日常收集上,坚持随时收集和定期收集、重点收集和普遍收集相结合,及时全面收集干部履历表、年度考核表、入党志愿书、工资变动审批表、学历等反映干部基本情况的材料,完善充实档案内容,并逐项逐条进行甄别鉴定,确保干部档案材料齐全,内容真实,手续完善,装订规范。对于干部档案中的缺失材料,及时与干部所在单位及本人沟通对接,通过补充收集、原件复制等方式补充完善。

档案整理突出“精”。在档案材料的日常整理上,注重把握材料的鉴别、分类、排序、编目、加工、审核、装订、入柜等重点环节,对档案材料中的缺、误、漏、假等情况及时进行登记,并按照规定健全材料,提高质量。对档案中纸张大小参差不齐、折皱破损、字迹模糊和横装倒装的原始材料全部进行裱糊、拉直、压平、加工竖装、折叠和剪裁整理,实现了“纸张大小、目录格式、分类标准、排列顺序”的“四个统一”。档案审核突出“细”。在干部档案的审核中,坚持把“三龄两历一身份”作为重点内容,采取“1+1”模式(两名工作人员交叉初审和复审),逐卷逐页审核,并登记造册。对于信息一致的装入本人档案;对于信息不一致的,经过问题汇总,档案信息复核,事实情况调查核实后,按照档案的原始记载及中省市相关规定逐一进行讨论研究并提交档案专项审核领导小组会议认定,提出认定意见,确保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顺利完成。

档案认定突出“实”。在档案认定中,严格遵循中组部对“三龄两历一身份”的认定标准,对管理范围内干部的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习经历、工作经历、身份等内容进行审核认定。针对干部档案存在涂改痕迹、重要问题不明、身份无法确定、个别材料难以界定或事实依据不足等问题,严谨细致地查阅文书档案中的原始记载,确保每名干部的每项信息都有出处、有依据,确保认定结果准确无误,真实有效,为市委正确选人用人提供可靠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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